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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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资助 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2015/04/15 16:31:15阅读数:347

各班级: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宣传评选活动的通知》(渝财教[2015]23号)精神,现就开展“国家资助助我飞翔”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典型评选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为学生树立艰苦奋斗、自强不息成长成才的典型

二、评选对象

本次活动的评选对象,原则上为2007年国家新资助政策体系建立以来受国家资助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

2.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业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3.乐于助人、甘于奉献,积极参与各种公益活动。

四、评选申报名额

每个学院上报一名励志成才优秀学生典型;

五、材料上报

1.学生需填写上报《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附件一)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2.个人事迹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各一份;

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行文。材料应真实、全面、详细地反映被推荐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成长成才等各个方面的优异表现。事迹正文限2000字以内。

材料正文格式要求:(纸质版、电子版同):

页面设置:A4纸;

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

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

字符间距:标准;

行距:全文行距1.25倍。

六、时间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请务必于2015年4月19日前按要求报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材料(文件以“学院+姓名”的方式命名并打包发送)随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宋芸瑶,电子邮箱:971366354@qq.com

附件一:《全国励志成长成才优秀学生评选申报表》可在年级群或班长-团支书群下载!

管理学办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