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2014/09/26 08:03:22阅读数:402
各班级: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4-2015学年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各项事宜及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学年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工作流程
1、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科生和研究生。
2、学生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4)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
6)凡已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的学生不能重复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未欠费的学生原则上本学年不予办理。
3、贷款额度、贷款方式、期限、利息、还款及贷后管理
1)根据校园地助学贷款相关规定,学生只能申请当年或以后学年度的贷款,可以一次性申请多学年度学费、住宿费贷款,本专科生每年申报金额不得超过8000元,总额不得超过32000元;研究生每年申报金额不得超过12000元,总额不得超过36000元。
2)校园地助学贷款期限为在校时间加毕业后6年。
3)贷款在学生毕业后六年还清;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100%贴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4、贷款时间安排:
1)自通知之日起各班级通知需要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在网上(http://www.abchina.com 、http://www.gjzxdk.com)注册和提交贷款申请并在线打印《就学地国家助学保证保险贷款申请表》,同时应通知其利用“国庆”长假准备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可为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也可以是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盖章的其他困难证明材料。
2)10月14日前上报《2014-2015学年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发送至陈老师邮箱:2335209688@qq.com
3)申请贷款学生所需提交材料
序号
| 资料类型
| 份数
| 来源
| 备注
|
1
| 《就学地国家助学保证保险贷款申请表》原件
| 1份
| 学生在线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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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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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复印件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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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 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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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
| 《监护人同意学生申请贷款证明书》原件
| 1份
| 网站下载模板
| 学生不满18周岁才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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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监护人关系证明》原件
| 1份
| 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
7
| 银行卡复印件
| 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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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城区农行储蓄卡
|
资料复印要求:1、A4纸单面复印,超过A4大小的缩印在A4纸上;
2、身份证将正反两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4)10月14日前将每个学生的贷款申请材料按上表序号整理好并装订,学生身份证复印件只装订一份,另一份身份证复印件用于办理银行卡。将装订好的材料按照《2014-2015学年申请校园地助学贷款学生汇总表》的顺序整理好并附清单和用于办理银行卡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报管理学办至善楼410陈老师。
附件请在管理班长团支书群里下载!
管理学办
2014/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