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商业保险办理须知


作者:  时间:2014/06/20  点击:[]

学生商业保险办理须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2014/06/05 11:15:14阅读数:376

一、保额

保险总额42000元,具体为:

1、意外伤害身故或致残保额20000元/年;

2、意外伤害门诊保额1000元/年,意外伤害住院保额9000元/年;

3、疾病住院保额10000元/年。

4、疾病死亡保额2000元/年。

二、保险理赔

凡在保险期间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符合重庆市政府基本医疗保险管理规定)都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1、理赔标准

意外伤害门诊理赔标准为100元以上部分(100元以下免赔)按90%比例给付;住院的理赔标准为1000元以下(含1000元)部分按55%比例给付,1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65%比例给付,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75%比例给付,10000至3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85%比例给付,30000元以上部分按95%比例给付。特别提示:发生疾病后就诊的医院必须是县级以上的公立医院。(请同学们就医前要清楚所就医医院的性质)

2、申请理赔程序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住院治疗结束后可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受理后在两周内完成理赔手续并发放理赔款。

3、申请理赔应提供的单据

意外伤害门诊应提交诊断病历、医院原始医疗发票、用药处方、身份证复印件、理赔申请书、本人银行卡号及具体的开户行名称;意外伤害住院和疾病住院应提交住院病历、出院证明、医院原始医疗发票、住院医疗费用结算清单、身份证复印件、理赔申请书、本人银行卡号及具体的开户行名称;。

4、如果先办理了大学生合作医疗保险的理赔,上述理赔资料可用复印件,但需提交大学生合作医疗保险理赔单。

5、办理理赔的时间

保险理赔办理时间是双周星期二下午3:30到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