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超级管理员2013/11/17 00:00:00阅读数:380
各班级:
生活费助学贷款是我校与重庆巴南浦发村镇银行推出的一种旨在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部分生活费问题的助学贷款,为使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申请对象及条件
1、生活费助学贷款的对象:生源所在地为重庆的13级、12级及11级的本科学生。
2、学生申请生活费助学贷款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为未满18周岁者则须经其法定监护人同意;
3)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学校纪律规范,无违法违纪行为;
4)是我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所得收入或经费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5)学习刻苦,能正常完成学业,在校期间无挂科现象。
二、贷款额度、期限、利率及还款方式
1、根据相关规定,生活费助学贷款申报总额暂定为3000元。
2、生活费助学贷款期限为在校时间加毕业后两年,最长不能超过6年。
3、利率及还款方式:贷款年利率为3%;贷款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学生如果在毕业前归还贷款的,免除在校期间利息。
三、时间安排:
自通知之日起各班级组织开展生活费助学贷款工作,11月17日前上报《重庆理工大学生活费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名单》(附件1)电子文档,同时提交申请学生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按名单顺序整理好后交明德楼615。附件1:《重庆理工大学生活费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名单》
《重庆理工大学生活费助学贷款申请学生名单》.xls
管理学院学办
201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