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给大学生提供科研平台,努力开展学术研究和科技发明活动,不断提高创新能力和学术水平,根据新修订的《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科研立项课题管理办法》,现将今年的学生科研立项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入学后至预期毕业一学年的在校本科生、专科生均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只能负责一个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项目组总人数原则上控制在6人以内。项目组成员所承担的以往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2、申请项目一般要求学术思想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实践性。
3、每个项目均必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相当水平的教师推荐、指导。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需自行联系、确定指导教师并在其指导下完成《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书》,申报书需一式两份,填写完成后由负责人提交至所在学院。
2、各学院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和筛选,择优推荐,并提出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对跨学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推荐)报送校大学生科协。
3、校团委、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集中评审,确定资助等级,形成评审结果。
4、校团委依据专家意见,及时在网上公布予以立项项目,然后报主管校领导审批,并公布立项项目名单。
四、项目资助标准
1、学校对批准立项项目实行专项经费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重大项目:不超过10000元/项;
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项目为3000元/项,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为5000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类项目为2000元/项;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项目为800元/项,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为1000元/项,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类项目为500元/项;
2、鼓励有条件的学院对学生科研立项项目给予经费资助,资助额度由各学院酌情而定。
五、申报立项时间安排
1、2015年4月中旬—4月下旬:申报者提交《重庆理工大学学生科研立项申报书》,学院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筛选和推荐。
2、2015年5月底前:校团委、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
六、要求
请于2015年4月27日将“申报书” (附件1,要求双面打印)统一报送提交至吴元媛,并发电子档(联系电话:15736146596;邮箱:714822996@qq.com)。
校团委
科研处
2015年4月3日